第十八章 那一夜
那一夜的事,后来被掰成了几块,各自记在各自的心里——有人记着亲眼见的,有人记着嘴上说过的,有人记着报上读来的。
——以下是昭和二十七年秋夜,汤本楼里,各人看见的东西。
**松田看见的**:
两人会散场之后,他把录音机收进皮箱。他有个毛病,什么东西经手,都要登在随身的小册子上。登完了,才到廊下抽烟。他看见菊比古站在廊下看灯,站了很久。他看见助六在乐屋里卸纹付。他看见——他总以为自己是眼花了——客席末排有个女人的影子,散场人流里一闪,就没了。
半夜里,他被一阵响动惊醒。像是有器物落地,像是有桌椅撞翻。他摸黑披衣出来,看见别馆的走廊上,菊比古跪在地上,怀里抱着助六。美代吉瘫坐在两步开外,手里——或者说手边——是一把厨刀。
还有一个细节,他很多年后才想起来:菊比古的右手腕上,缠着一条白手巾。他当时只当是哪处蹭破了皮。
助六的胸口在冒血。他嘴里在说什么,声音很低,只有菊比古听得见。
然后菊比古抬起头,对松田喊:报警。
**菊比古对警察说的**:
美代吉怀恨多年,当夜暗藏厨刀,俟机行凶。他与她争执,她拔刀相向,要与他同归于尽。助六闯进来夺刀。争夺中——刀刺进了助六的胸口。
“是正面争夺中误刺的。”他说,“刀在她手里。我和助六,都想夺下来。”
他说这些话的时候,声音很平,手很稳。做笔录的年轻警察后来回忆:那位先生像是已经把这番话在心里念了很多遍。
**美代吉说的**:
只有一份供词。很短。
“是我。”她说,“刀是我的。人是我杀的。”
问细节,她说:我记不得了。再问,她垂下眼睛,一言不发。
她的律师给她做精神状态的辩护,她拒绝了。检察官问她可有什么要辩解的,她摇了摇头。
从头到尾,她没有看过旁听席一眼。旁听席上坐着菊比古。他整夜整夜地坐在那里,坐得笔直。
**松田记得最清楚的**:
不是血。是助六先生最后看他的那一眼。先生躺在菊比古怀里,血把前襟浸透了,眼睛还亮着。他看见廊下的松田,动了动手指——像是要摆手,又像是要招手。松田没敢过去。
那一眼,他记了许多年。后来他保管那盘磁带,总觉得那一眼里有话。
**没有人看见的**:
那一夜,汤本楼的别馆里,还有一个两岁半的孩子,睡在隔壁的房间里。吵嚷起来的时候,她哭了几声,又自己哭累了睡过去。
她长大以后问起来,大人告诉她:你母亲发了疯,杀了你父亲。
**见报的话**:
报纸第二天的标题是:《魔女杀天才——有乐亭助六横死温泉》。报道里写:美代吉因妒生恨,正面夺刀误刺——八个字,从此成了定案。
写那篇报道的记者,后来在文艺版混出了名。他写过助六的天才,写过美代吉的魔性,写过菊比古的仁至义尽。故事越写越圆。报纸上从来没有出现过的东西有:一盘磁带,一道刀口的角度,一个被抱走的孩子。
没有人提创口的角度。没有人提那盘录音带。也没有人注意到,事发之后,菊比古把那个两岁半的孩子抱回了自己家里,一养,就是二十年。
(第十八章 完)